購物金活動辦法

[快速上手一覽表]

會員級別 元級 亨級 利級 貞級
分享好友回饋 有人透過連結購買成交,您即可獲得購物金!
帳號及QRcode
推薦回饋
限首次下單回饋 可綁定好友,每單回饋
好友購物
您享回饋金%
2% 3% 4% 10%
*適用商品包含原價及活動商品,不包含配件及課程類。
購物金使用方法
● 購物金計算依系統判別。
● 購物時購物金可全額折抵,可與歡樂點、折價券同時使用。
● 購物金達1,000元時,即可請領現金。(依購物金請領辦法)
● 無使用效期限制,不得轉讓。
 

[詳細辦法說明]

  1. 分享/推薦好友回饋獎金商品類別,不包括「課程及配件類」,若有調整以如鼎網站公佈最新資訊及實際回饋金額為準。購物金的產生以系統判定計算為主,不做人工計算。
  2. 購物金賺取方式:
  • 分享推薦:您可以使用商品下方「分享好友」按鍵即可複製商品網址,再將商品網址立即分享出去後,如有人購買成交,您就能獲得購物金!
示意圖:
 

 
  • 帳號推薦:會員的帳即為手機號碼,推薦好友於註冊時,輸入您的帳號,當您的推薦好友購物完成時,您就能獲得購物金。
  1. 貞級會員在會籍有效期限內,使用帳號(手機號碼)推薦所註冊的好友每次購物,皆可享有購物金回饋。
  2. 元、亨、利級客戶使用帳號(手機號碼)推薦所註冊的好友首次購物時,可享購物金回饋。
  • QRcode推薦:推薦好友使用您在會員專區的「會員專屬QRcode」註冊加入會員,當您的推薦好友購物完成時,您就能獲得購物金。
  1. 貞級會員在會籍有效期限內,使用QRcode推薦所註冊的好友每次購物,皆可享有購物金回饋。
  2. 元、亨、利級客戶使用QRcode推薦所註冊的好友首次購物時,可享購物金回饋。
  1. 例外條款:當被推薦人的會員資格晉昇為「鼎級會員」時,回饋推薦人的購物金計算基數以出貨總額的25%計算。例如10000* 25%=2500, 2500*10%=250元。(鼎級會員辦法請洽如鼎科技)
  2. 凡使用折扣活動、折價券或歡樂點數折抵之金額,不再另行計算購物金回饋。銷貨金額的計算需扣除營業稅5%,再行計算購物金回饋金額,金額的計算皆依系統判定
  3. 查詢方式:可於「會員專區/購物金查詢」查詢,金額應以會員帳戶實際可使用之金額為準。
  4. 購物金可與歡樂點或折價券同時使用,無使用效期限制。
  5. 購物金僅限如鼎官網會員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。
  6. 發放時間:購物金回饋會於推薦人出貨完成且鑑賞期結束後(訂單狀態變更為「已付款」隔日起算30天即生效),自動發送點數至會員帳戶。(註:訂單完成後+30天是避免該訂單可能重覆購買、取消訂單、付款失敗或是商品有退換貨而造成訂單無效的可能性)
  7. 如申請退換貨,將依本商店退換貨政策辦理。經本商店同意退貨,若有使用䐟物金折抵,將依該訂單的折抵金額返還購物金至會員購物金帳上。
  8. 如鼎科技保留隨時變更、修改或終止本活動及約定條款之權利。若有異動,修改後活動內容及約定條款將公布於官網,建議您隨時注意。若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,視您為已閱讀、了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。
 

[推薦規範]

  • 購物金回饋的目的為希望會員朋友分享推薦商品,所以利用返利方式推廣或是會員自推自買行為(如:A會員用A會員之推薦連結進行購買)不適用購物金回饋辦法。
  • 未達法定成年之會員不適用購物金回饋辦法。
  • 一經發現有推薦違規行為,該帳戶累積之獎金將無法請款。
  

[購物金請領辦法]

*配合財務請款作業流程,每個月每人僅限請款一次。
 

1.個人

• 何時請款:
回饋金額累績達1,000元以上即可請款,請款時間為每月10號前進行線上請款,若單次請款超過20,000元,將代扣10%所得稅;若單次請款超過25,250,將代扣2.11%補充保費稅額。
• 請款流程:
登入,請選擇[我要請款],進入請款作業。第一次請款,請提供請款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存摺影本。影本郵寄回: (407)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650號 如鼎科技有限公司財務組 收
• 如何收款:
若請款流程無誤,且已提供過資料並經財務人員核對後無誤,則將於次月5日將請款金額扣除30元匯款手續費,餘額匯入會員指定銀行帳戶。

2.公司

• 請款流程:
回饋金額累積達1,000元以上方可請款,登入[我要請款],進入請款作業。 完成請款後請開立日期為當月10號之前之三聯式發票,(逾期已逾財務申請結款流程,請開立下月發票),請款將扣除30元匯款手續費。
  • 買受人:如鼎科技有限公司
  • 統一編號:12998486
  • 開立項目名稱:銷售佣金 ( 5%的營業稅稅金為內含,即您的請款金額就是您的發票金額)。
  • 發票郵寄回: (407)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650號 財務組收 ,當月10日前收到發票,隔月10日撥款完成(遇假日順延),超過10日後收到,則延至下期申請。第一次請款請附上營登、存摺影本。
• 如何收款:
若請款流程無誤,且已提供過資料並經財務人員核對後無誤,則將於次月10日匯款至指定銀行帳戶。